什么是‘西方民主’
第一、没有党禁。社会各阶层可以自由成立政党。
第二、多党竞选,人民直选,实行普选制。普通百姓可批评政党、总统、各级官员,甚至提出罢免。
第三、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权独立,互相制约,限制总统权力,防止总统独裁。
第四、舆论自由、言论自由。执政党在野党不能有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工具。舆论工具为社会掌握,对执政党和领导人监督、揭露、批判。
第五、政党不准有军队,军队归国家所有。尽管总统为军队最高统帅,但总统军权被分权制衡。对外宣战权、军费拨款权在国会手中。这就使军队不能成为执政党一党所有,更不能使军队成为总统的御用工具,避免了总统靠军队变成独裁者。
第六、法治。党禁、多党竞选、人民直选、舆论自由、言论自由、三权分立、总统权力、军队等都要在法律范围内施行权力,受宪法约束。
第七、不搞阶级划分,不搞阶级斗争。国家是全民的国家,不搞一部分人专政另一部分人,违法者由法院法制。
这就是‘西方民主’。